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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预防 | 揭秘毒品真相—毒品有多少种?

发布时间:2022-05-14 09:50:12浏览次数:

要了解毒品到底有多少种,还是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关于毒品的分类:根据毒品来源我们把它们分为天然、半合成、合成毒品。例如,鸦片、大麻叶、古柯叶、恰特草就是天然的,来自于天然植物,称天然毒品;吗啡、海洛因等需要从鸦片里加入化学物质提纯,可卡因需要从古柯叶中提取古柯碱成分,所以把它称之为半合成毒品;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直接用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合成,我们称之为合成毒品。


根据流行年代(或时间)分为第一代毒品、第二代毒品、第三代毒品(或传统毒品、新型毒品)。
所谓第一代毒品是指来自于天然植物,流行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毒品,以海洛因、可卡因为代表,又称天然毒品、传统毒品。

所谓第二代毒品是指以冰毒、氯胺酮为代表的化学合成类毒品,上世纪90年代后在我国流行的毒品,故又称新型毒品、合成毒品。

所谓第三代毒品是指新精神活性物质,就是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带来威胁的成瘾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截止2021年底,世界各国向联合国报告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达到1047多种。

根据对大脑中枢神经作用分为抑制剂,兴奋剂、致幻剂。

抑制剂是指能抑制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的物质,如鸦片类;

兴奋剂是指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作用的物质,如苯丙胺类;

致幻剂是指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的物质,如麦司卡林等。


根据法律的规定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所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注意,不限于精麻药品,还有其他物质哟!


那么,我国到底列管了多少种毒品呢?

毒品管制种类的多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毒品种类的变化,毒品滥用危害情况,以及客观上需要管制的成瘾性物质和各国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断调整。

根据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联合国2016年5月18日发布的附表:列管120种麻醉药品,另有8类混合物和18类含有列管麻醉品的盐类。根据一九七一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2015年11月4日发布的附表:列管127种精神药品。

在我国,2005年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经2013年和2016年修正,国务院授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我国于1996年1月首次发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管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2007年再次发布调整了目录,列管麻醉药品123种,精神药品132种。根据2013年版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我国列管麻醉药品121种,精神药品有149种。2015年新增止咳水为二类精神药品,合计精神药品150种。

为了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日益蔓延,2015年9月2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禁毒办公室以公通字〔2015〕27号印发《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所谓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附表列管品种目录116种。2017年3月1日起卡芬太尼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增补目录;2017年 7月起将U-47700等四种物质列入增补目录;2018年9月1日,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增补目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计有156种。

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自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11日,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一、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二、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精神药品管理;三、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将瑞马唑仑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决定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至此,我国列管的麻醉药品121种,精神药品15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74种,总计有449种+整类芬太尼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物质。